為深刻汲取“11-4”福建泉港碳九泄露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范和遏制類似事故的發生,南通地方海事緊密結合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實際,切實強化危險品運輸船舶安全監管,貫徹落實了以下五個方面措施:
一、嚴格落實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船舶進出港報告、開航前自查、船岸安全與防污染檢查、禁限航規定等制度,加強對船舶適裝、人員適任、船舶應急計劃制訂、消防及防污染設施的配備和使用、防污文書記錄等方面的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安全隱患。
二、通過AIS、VITS、CCTV等信息化平臺,推進對危險品運輸船舶實施動態管控。
三、加強對水上供油船的安全監管,督促船舶在實施供油作業時做好安全與防污染的各項措施。
四、從嚴查處?;愤\輸船舶與普通貨船混合停泊、利用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的廢舊船舶儲存廢油和散裝化學品、在未取得港口經營許可危險貨物作業附證的碼頭作業等違法違章行為。
五、強化應急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合理部署人力、物力、艇力,一旦發生危險品運輸船舶水上交通和污染水域重大責任事故,做到科學應對、及時妥善處置,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信息。